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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百年陈仙姑有了“歌曲版”
【本报讯】(记者郝又满张清华实习生贾宁)“翻开岁月的画卷,你已走了上百年,舍己为人惩恶扬善,动人的故事一代代流传......”130多年来,陈仙姑治病救人、惩恶治水的故事在深圳、东莞两地世代相传。今年初,“陈仙姑的传说”被正式确定为我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日,以这一历史人物为主人公的歌曲《活在天地间》由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青年作者朱坤伟创作完成,并且由我市青年歌手关芯倾情演唱。
据2005年出版的《公明镇志》记载,陈仙姑本名陈端和,是宝安水贝村人(现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出生于清朝咸丰十年正月初二,早年父母双亡,由哥嫂抚养。八岁那年,被许配给沙井新桥人为妻。当时,水贝村一带医疗条件很差,百姓遇上肚痛感冒发烧疾病都求医无门。为了给村民解除村民的疾苦,陈端和走遍东莞、增城、新安等地,遍寻民间药方,现存的有男科100方、妇科100方、儿科100方,还有外科32方,眼科53方。经医学界鉴定,这300多个处方现在仍有一定的医学价值。
至今,在宝安、东莞等地民间还流传着她化仙惩恶的故事。据传,地处宝安、东莞交界处的水贝村北部有一条大河(即现在的茅洲河),同治十年(1871年)九月,连降倾盆大雨,河水暴涨,大量农田受淹,村民们被迫背井离乡去外地乞讨。为了惩治大河里的二河神,陈端和升天成仙,向天官控诉二河神的罪恶。于是,天官把二河神打入地狱,并封陈端和为大河河神,列入仙班,从此陈端和被人们尊称为陈仙姑。
长期从事“陈仙姑传说”研究的宝安区文化局佟建华先生说,陈仙姑的故事虽然有神话色彩,但是它是由真人真事发展而成的民间故事,对了解深圳地区和东莞、增城等地区的历史渊源和民俗、民风、民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纪念这位历史人物,2004年,上村社区筹集资金200多万元重建了陈仙姑庙,公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也投入人力、物力,开展了相关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组织了歌曲创作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