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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民俗学工作,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入手的。记得那是在本世纪最初十年的后期(1918),北京大学公开征集和发表歌谣之后。那些时期,像雨后春笋涌现出来的地方报纸以及部分期刊,竞相仿效,在版面上刊载着一些民谣、儿歌。受了这种学界风气的感染,我开始了对故乡民谣的采集,稍后又涉及谚语、故事,并且对这种野生的文学现象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
20年代后期(1927-1928),我在中山大学文学院工作,同时参加该校民俗学会的建立和《民间文艺》、《民俗》等刊物的编辑,更加致力搜集和探索民间文学。虽然学会和刊物(《民俗》)的性质三比较广泛的,但我自己学问的注重点,仍然比较限于歌谣、故事等民间文学范围。
1928年秋,我转到杭州教书。本职之外,并努力于民俗学刊物的编辑和专业机构的倡立(中国民俗学会),我的搜集、探索的对象也有所开拓。这时在探索方面,我虽然写作了几篇比较有重量的神话、传说及民间故事的论文(例如《中国的水灾传说》、《天鹅处女型故事》等);但是,同时我也撰写了一些多少有点用气力的文章(如《中国古代民众的医学知识》、《金华斗牛的风俗》)。尽管如此,我所留意的民俗学对象仍然三比较局限的。
1936年夏天,我从东京回到杭州。这时期,我对民俗学的主义范围,显然更加开展了。我着眼到民众传承的生活、行动和思想的各个方面。开始创用“民间文化”这个新术语。在具体工作上,我为《民众教育》月刊编辑了《民间艺术》、《民间风俗文化》等专号及《民间文化小丛书》,筹办了“民间图画展览会”。②对于民间文化活动,我留意到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间医学、民间社会组织等,并且重视这些民间文化的社会功能。但是,从现在的眼光来看,它在对民间文化范围的探测上,还明显存在着死角。这恐怕跟我们早期接受的英国人类学派的民俗学观点多少有关系吧。
平心说来,民间建筑,特别是其中的民居,它是民族乃至全人类的文化的一个基础部分。这种事实和道理,我在长期从事学术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并不是一点都不知道。从二十年代后期起,我就不断搜读着考古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原始文化史一类的著作。直到现在,我手边还存放着法国学者摩尔根的《历史以前的人类》,以及我的老师西村真次博士的《技术进化史》(他所提倡的“综合工艺学”著述的一种)等著作。关于史前人类及现代原始民族的水上住屋、树上住屋以及洞穴(那些书籍的记述,大多都是附有图象的)。即使如此,但是应该说,它只是我杂乱的知识库里一点不占位置的东西。它始终没有成为我专业对象的重要部分。
这种情况,直到80年代,才有较大的转变。
大约在是多年前,我的一位广东同乡丘恒兴(他是中山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在北京日文版的《人民中国》编辑部工作。为了刊物的需要,两三年中,他在广漠的中国大陆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辛勤地去采访各地民风俗尚。陆续写成专稿,在刊物上连载。后来又编成集子,交付湖南人民出版社印行,并要求我为他写序。我通读了全稿,觉得这是一部值得重视的“民俗志”类著作。书中对南北各省区的诸种风俗,多有记载,而且是根据耳闻目睹,亲身体验的。对于民居,自然也有不少记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陕北居民的窑洞、广东东江客家的围屋等。材料新颖,记述详明,使人读了不但增添了这方面的新知识,也引起一些对人类的文化及有关创造力等的想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