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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不严而引起的许多民俗文化产品流失现象,也十分值得引起注意。从当前上海城市民俗文化资源的占有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个人手中(一些由政府主办的博物馆,由于大都较为注重对于上层社会与珍贵稀有文物品的收藏,相对而言所掌握的民俗文化资源并不丰富)。作为占有一定民俗文化资源的个人,当然有向他人出售、转让自己收藏品的权利,但是必须在符合国家法律与税收制度的条件下进行。然而当前上海城市中由于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规制度,造成一部分民俗文化收藏者在向他人,特别是外商出售或转让自己的藏品时,往往没有合理的价格依据,也不向工商部门缴纳税款。一些外商则利用这种机会,以较低的价格向民间收藏者收购民俗文化产品,从而导致许多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民俗文化遗产流失国外。例如近年来,一位澳大利亚的老妇人出于对中国女红工具的爱好,经常向上海的一位女红收藏者收购藏品,有人戏言,如果照此下去,很有可能以后在研究中国妇女生活文化时,恐怕还要到澳大利亚去进行考察。
三、改善与加强上海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由此可见,当前上海虽然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加强上海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弘扬上海的民俗文化精神,促进上海的城市文化建设,必须进行多方面的改善工作,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与改善政府在上海城市民俗文化保护上的调控作用。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需要有政策、资金、法律上的支持与保障,而政府则是制定政策、投入资金、建立法规的决策机构。在当前的情况下,上海各级政府部门需要逐渐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与法律,扶持具有一定历史社会价值的民俗文化事象的生存与发展,鼓励优秀民俗文化品牌的开拓与创新,保护优秀民俗文化产品创作者的利益,打击各种不良商业行为对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的侵害。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于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的投入力度,拨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民俗文化博物馆、民俗文化保护研究所的建造以及对于一些重点的民俗文化活动团体与个人的扶持。如果条件成熟,政府部门还应逐渐设立各种有关民俗文化保护的专项基金,以鼓励社会与个人积极参与民俗文化保护事业,激发社会与个人自觉投入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的热情。
2发挥专家优势对上海民俗文化事业进行整体规划。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上海的文化正在展现出一种具有国际性大都市特点的宏观性、整体性发展的良好态势。作为上海文化战略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上海民俗文化保护,也应充分体现这一特点。但是就当前上海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来看,还存在着零打碎敲、各自为政、规模狭小,缺乏整体设计与规划等弊病。因此,应当充分利用上海学术力量雄厚、专家人才集中的优势,对上海城市的民俗文化保护工程进行整体构想与设计,包括目标定位、对象选择、布局构思等等,制定出符合上海城市发展特点的民俗文化保护宏伟蓝图与远景规划,以推动上海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向着一个更为科学、先进的方向发展。
3利用社会资源创造多元化民俗文化保护条件。民俗文化保护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也是一件关系到整个民族前途与利益的大事,因此,绝不能够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得以完成,而必须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努力调动民众群体的自觉参与意识以及在各项具体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性,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推进与发展创造多元化的条件。例如,应当充分发动各个社区的民众群体,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收集资料、提供素材、捐献实物;充分发动有关的单位与企业,为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筹集资金、开辟场所、提供设备;应当多方吸收各种群众文化团体,如舞龙队、舞狮队、拳操队、戏曲队等积极参与各项上海城市民俗文化活动,让他们在具体的文化活动过程中提高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热情,加强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意义的理解;应当努力培育上海城市中一些群众性组织,如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民间收藏家协会,以及各种行业协会在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能力,从政策上给予它们一定的优惠,激励它们逐渐成为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的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