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宋代 茶马贸易
(一)茶马贸易组织机构:李杞抵达四川后,即在成都府路设置茶场司,在陕西秦州设置买马司。因榷茶买马本属一回事.后两司合并,更名为都大提举茶马司。该司的职责是,制定政策、法令、法规,组建下属机构,统一管理川茶的征榷、运输、销售、易马事宜。
买卖茶机构,在成都府路八个州设置24个买茶场。在陕西设置50个卖茶场。卖茶场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全部收购茶农的茶叶,茶商必须向茶场买茶,不能和茶农直接交易。官、商、民一律禁止私贩,许人告捕、治予重罪。买茶场属茶马司直接领导,但“茶场所在,州委都监,县委令佐兼监”,各级地方长官,均有义不容辞的监督之责。各买茶场并设有专典、库秤、牙人等办理买茶和征税事宜。并制定了各场收购定额和超额奖励欠额惩罚条例。卖茶场主要任务是把四川运去的茶叶按官价出卖或易马,同样属茶马司领导,地方长官也有监督之责,同样制定了销售定额和奖惩条例。
买马机构:熙宁八年,在熙河路设置六个买马场,后又在秦风及四川的黎州、雅州、沪州等地增设。茶马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组织的严密,奖励和惩罚诸措施,对保证茶马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茶马贸易政策具体实施办法。
茶马比价: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比价是否公平合理,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宋政府确定“随市增减,价例不定”的原则,是符合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是深谋熟虑的结果。元丰间,马源充裕,一百斤茶可换一匹马。后以茶价格下滑,要二百五十斤茶才能换一匹马。崇宁年间,“马价分为九等(良马三等,纲马六等).良马上等者每匹折茶250斤,中等者220斤,下等者200斤。纲马六等,每匹分别折茶176斤、169斤、164斤、154斤、149斤、132斤”。南宋时,马源锐减,马价上涨十多倍,要千斤茶才能换一匹马。可以看出,茶马比价是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马质优劣来确定的,可说是既公平又合理。
为了鼓励吐蕃以马易茶,宋政府还规定易马的茶价低于专卖的价格,这种削价政策,既刺激了战马的来源,又“马来既众,则售茶亦多”,薄利多销,同样获得厚刊。同时又规定好茶专用易马,不得商卖,雅州名山茶是川茶中的上等茶,“蕃戎性嗜名山茶,日不可阙”,用名山茶易马,最受少数民族欢迎。
宋代买马分两种,其一曰良马,用于战争,主要来自今甘肃,青海地区的吐著等少数民族,其二曰“羁縻马,产于西南诸蛮,短小不及格,今黎、叙等五州所产是也。”买这种马的意图有二,一是从羁縻马中挑选一部份良健的为战马,以补充战马来源的不足。二是安抚西南少数民族,使他们不致反抗宋政府。在当时政治、经济中产上了很大的影响。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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