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之二) |
| 添加日期:2007-7-11 13:34: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论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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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元时代宗族研究
对宋元时代宗族进行比较全面论述的,是常建华《宋元科举制下宗族制度的发展》(《中国宗族社会》第三章)以及《宗族志》中的有关部分。徐扬杰也发表过《宋元时期地主阶级“敬宗收族”的实践》(收入《宋明家族制度史论》)。
宋代宗族方面,有几位学者进行了系统研究。朱瑞熙是这一领域较早的研究者,他在《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一书中辟有《宋代的封建家族》一章,强调宋朝家族组织的重建,提出族权是从宋代开始形成的。许怀林从事义门家族个案研究,发表了《“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 期),分别论述义门陈氏家族的兴起与瓦解。前文重点剖析陈氏家法,说明大族维护政权的作用;后文探讨了宋朝政府的宗族政策以及政权和地方大族的关系问题,看到政权对大族势力的防范和抑制。他还在《陆九渊家族及其家规述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 期)中指出,陆氏以经营农业和药店发家,其家规重视训诫劝说,陆氏家族面临着现实与思想的矛盾。宋之平注意探讨宋代宗族研究中不太为人注意的墓祭等问题,他在《试论宋代墓祭》(《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 期)、《宋代封建家族的物质基础是墓田》(《江西大学学报》1991 年第6期)、《宋代的坟庵与封建家族》(《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三文中指出,墓祭是宋代封建家族收族的主要手段; 墓祭田普遍存在,它是宋代封建家族的物质基础,坟庵是宋代封建家族整合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宋以后封建家族组织形成的重要一环。宋之平还发表《宋代家族教育述论》(《南昌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一文, 论述家族教育的类型、设立方式、形成原因、学生与教师、兴学目的和效果等。从整体上全面探讨宋代宗族的是王善军,他在《唐宋之际宗族制度变革概论》(邓广铭、王云海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 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一文中指出,随着门阀家族制度的衰落, 以“敬宗收族”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在宋代社会逐渐确立下来;《宋代宗族制度的社会职能及其对阶级关系的影响》(《河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3 期)进一步论述了宋代宗族制度的政治、经济、教育职能,宗族制度与阶级协调、封建四权的关系。王善军也对宋代宗族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宋代谱牒的兴盛及其时代特征》(《中州学刊》1992年第3 期)一文论述了谱牒的编修与续修、体例与内容、功用等。《宋代族产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3期)论述了族产的种类、来源、 管理与经营、国家的族产政策等。此外,家族个案研究还有不少论文发表,包伟民《宋代陈希亮家族及其迁徙考》(《大陆杂志》90卷2期,1995 年)认为,举业的成败决定着士人家族的盛衰,宋代士人宗族组织似乎还处在一个相对自由离散的过渡阶段,并对汉人宗族组织地域分布的调整变化也具有关键意义。王曾瑜《宋朝相州韩氏家族》(《新史学》8卷4期,1997年,台北)、王善军《宋代真定韩氏家族研究》(同上)均指出,科举、恩荫以及婚姻是制约大族兴衰的主要因素。柯昌基《宋代的家族公社》(《南充师院学报》1982年第3 期)论述了同居共财的家族共同体。漆侠《宋元时期浦阳郑氏家族之研究》(《知困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侧重从主佃关系和阶级矛盾把握蒲阳郑氏家族,廖志豪、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学术月刊》1991年第10期)论述了范氏义庄问题。王莉《对南宋福清林氏家族的几点认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 期)分析了一个地方性小家族的发展动因,认为一个家族的延续发展,不能简单地以经济实力大小、家族成员是否入朝为官来衡量,它是各种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
元代宗族方面,常建华发表了研究墓祠和族谱的论文。其中《元代墓祠祭祖问题初探》(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论述了墓祠祭祖习俗、墓祠祭祖观念、墓祠祭祖与宗族制度的关系。《元代族谱研究》(《谱牒学研究》第1辑, 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探讨了元代族谱的名称、体例、书法、世系、功能、续修、采访与资料来源、版本与载体、元人对欧苏谱的评价等问题。另有学者探讨了义门郑氏及其规范,毛策《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谱牒学研究》第2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一文分上、下两篇, 上篇是“郑氏家族源流述略”,下篇为“《郑氏规范》试析”。许怀林《〈郑氏规范〉剖析——兼论义门聚居的凝聚力》(《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从宗规探讨了蒲江郑氏义门家族。 |
责任编辑: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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