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之二) |
| 添加日期:2007-7-11 13:34: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论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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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杭、谢维扬著《传统与转型:江西泰和农村宗族形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是又一部重要的学术专著。该书采取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钱杭主张:中国宗族研究应该具有“典型学”的意识,即集中研究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中的各类宗教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应该从探讨宗族的功能特征转向分析宗族的系谱性结构特质;强调采取文化人类学的“主位方式”即把被研究者移到主位,把当事人的描述和分析的恰当性作为判断的标准用主位方式进行研究,研究者用人们必须懂得的范畴和规则知识,能像当事人那样思考和行动。这样,宗族的研究就会有一个改变立场问题(《关于当代中国农村宗族研究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93年第4期)。 作者正是采取田野调查并以宗族的系谱结构及其功能为重心进行区域和个案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的。该书分六章论述了泰和的人文背景与宗族传统、宗族重建的环境、宗族结构的转型、谱牒的重修、祠堂的修复、宗族文化、湖南省部分地区宗族情况。在作者看来,宗族的出现与持续存在,从根本上来说,是汉人为满足对自身历史感和归属感需求的体现,是汉人的本体性需求。作者认为泰和农村的宗族组织,是当代中国农村宗族重建和转型进程中具有建设性特点的一个类型。他们正在努力寻求一种既合乎传统,又能适应现代生活的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泰和宗族活动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宗族作为一种俱乐部式的结社形式,也许是它们自身存在的最可接受的理由之一,并且也可能是它们经过转型后达到的一种能与现代生活相适应的形式。就泰和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对宗族观念的更新与改造有重要影响,农民并不把这两者对立起来。汉人宗族的重建和转型,不但有可能导致血缘因素在中国现代农村生活中的作用取得某种新的形式,而且还可能有助于推动并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治程度和有序程度。似乎可以认为,宗族问题在农村生活中的意义主要是关于文化的。作者也指出,当前农村宗族活动在泰和之外的其它地区,如湖南仍具有突出的破坏性和较浓厚的封建色彩,从而与正在中国农村进行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不相符合。
以上对当代宗族的研究告诉我们,宗族在中国社会是一个客观的存在,然而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由于研究者的学术背景不同,采用的理论工具和思想方法各异,在对宗族的定性和定位上观点相差甚远,诸说并存、互相探讨有助于研究深化。而从多学科、全方位、动态与静态结合的方式研究和认识宗族,或许应该是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共同努力的方向。
结论
既有的宗族研究成就已如前述,但也存在着时空上的不平衡。就时间而言,唐五代至宋元时期的宗族实态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即使是取得丰硕成果的明清宗族研究,其实也主要集中于清代,还需要对宗族发展史的重要时期明代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而对于纳入世界体系处在社会大变动时期的近现代宗族的研究,则刚刚开始。就空间来说,宋以后宗族的研究北方较南方薄弱,而南方地区华中较华南和华东薄弱;更重要的是应该加强不同区域和类型宗族的比较研究。
史料利用和研究方法方面也有需要改进之处。虽然采用多学科方法进行宗族研究已有明显进步,但对于宗族这样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研究对象,研究者仍需要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剖析“宗族社会”、“家族文化”之类的复杂命题似非单纯某种专业知识可以胜任。史料方面,考古发现、文集史料、契约文书,特别是族谱的全面利用,还有待进一步重视和改进。 |
责任编辑: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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