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高家大院”作为西安城内保留不多的百年古宅之一,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终于又幸存下来。由此看到,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立足建设与发展的意识。经济自觉不应与文化自觉相悖相对,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精神情感的重要载体,是一个民族解读自身历史发展的密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增加国人的文化自觉性,对于民族生存发展尤为重要。
1993年,西安市文物局等单位曾对全市的古民居进行了一次普查。随后,该局就普查结果呈报上级,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法规,对本市30处优秀传统民居予以保护。当时中国的现代化步伐正在加快,这项本应及时出台的政策却迟迟不见动静。光阴荏苒,一晃便是十年。这十年,西部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像一支支雄壮的乐曲,在推土机轰隆隆的伴奏声中,西安堪称是旧貌换新颜,那些陈年老旧的古宅深院,多数已是烟消云散。
上苍似乎有些不大忍心,竟还为古都留下了几处:
(1)高培支故居兴隆巷42号
(2)北院门144号
(3)陈树藩旧居夏家什字17号
(4)赵寿山故居甘露巷7号
(5)姚文清故居芦荡巷2号
另外,西安市灞桥区还有位于灞桥区豁口村的孙蔚如故居以及位于长安区王曲镇的郭家庄园。
亡羊补牢,西安市政府终于在公元2002年8月1日,推出了第一部旨在解决古城发展与保护问题的地方法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条例中说:
西安历史文化遗存极为丰富。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特别是在旧城改造中,对历史街区、传统民居等破坏较为严重;城内建筑高度失控、密度加大,部分建筑物的风格造型与传统风貌极不协调。即将实施的“条例”将西安古城保护范围划定为三大部分,即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体现西安历史文化的古遗址区域、古城墙及其以内区域和历史文化风貌。在古遗址保护区内,要求“应保持古遗址的历史风貌和原始地形,禁止从事挖土取土等有损遗址保护的其他活动。古城墙及其以内区域应从严限制用房建设,城市功能以商贸、旅游为主并逐步减少古城墙以内的居住人口密度,对不适应城市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将限期整改或外迁。”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眼下,西部要开发,中国讲发展。全民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毋庸讳言,“古都西安”这个品牌,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许多部门包括一些领导人多是在这个意义上肯定本地那些古老的东西。与其说他们是文化上的自觉,不如说他们是“经济上的自觉”。但这种“经济上的自觉”,未必有益于你所在的这座城市。
中国这个曾经的农业大国正乘着现代化的列车风驰电掣般地向前飞奔,生活在变,体制在变,人们的观念也在变。这个时期,一切金钱、资本、权力、欲望等,铺天盖地蜂拥而来,如此这般,某些官员们那种“经济上的自觉”,是极容易变味的,而这种变了味的“自觉”一旦付诸实施,在民间看来俨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因为官员与开发商联手擎起的是一面面(诸如西部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冠冕堂皇的大旗。无数事实证明,凡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如果离开了公众的监督,无论事业的需求是多么的崇高,无论执行者多么理直气壮,最后往往变成公众利益的丧失之地。
地处兴隆巷42号的高家大院是西安市区保存最完整的传统民居,为西安易俗社创始人、社长高培支的旧居,已有百年历史。
宅院坐南朝北,占地九分,南北长50米,东西宽12米,建筑布局为三开间两进院。街房、厢房、过厅、二门、上房一应俱全。
大门为生漆木门,拴马桩立于门侧。两个门墩上的浮雕是麒麟蝙蝠梅花鹿等吉祥动物。过厅的房门上刻有牡丹、梅花、宝剑、方鼎;上房的门上则为“梅兰竹菊”四君子。房上虎头瓦当、院内雕花门窗……二门及其偏门上的砖雕更是精美异常,整个大院古韵四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高家大院的门楼砖雕及房屋的木质构件刻花精细,具有典型的地方建筑装饰艺术风格。该院落从房屋结构及室内家具陈设都完整地保留下来,这样完整的院落如今在西安已很难见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