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民俗 论文
在我们所做的个案中,再婚家庭关系一般的和较好的,都是非常注意防止这一裂缝出现的。比如个案中有个王女士,主动把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接过来一起住,好的东西都尽着继子先享用,衣服让他穿新的,自己的儿子穿旧的。说"一碗水端平",她明白要做个有口皆碑的好继母还不能真端平,得向非亲生的"倾斜"着点。这些善良又聪明的女人明白,对继子女好也是对夫妻感情的重要投资。尽管她这个继母口碑很好,但孩子在反抗她的管教时,还会说:"不要你管。你又不是我的亲妈。"所以她和其他继母一样当得很累,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因为孩子的心灵更脆弱,更敏感,你"视同己出",他还可能认为你是"伪装善良".所以有的继父母也采取"躲避"的做法——避免和继子女生活在一个空间中,"腾挪避闪",小心翼翼地绕开一些东西,又小心翼翼地弥合着一些东西,这是生活在再婚家庭中人的普遍的行为特点之一。
一般来说,再婚的人在重组过的家庭中,会变得瞻前顾后格外谨慎,他们普遍更珍惜这一次婚姻,无论是对现状满意和不甚满意的人,都不会像初婚者那样意气用事,而是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他们的婚姻,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如我们个案中一再婚的老先生对他现在的妻子说:"我不是26岁的人,而是62岁,从今天起,我要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
感觉一般的再婚者,也会说服自己,安于平淡,守于家室。
即使对婚姻现状很不满意的,也不会轻易散伙重来,因为大多数人经历了再婚的全过程后,都会意识到,拆散一个家似乎不难,但重建一个新家,而且要建得满意谈何容易。再婚过的人心理承受力更加脆弱,他们普遍意识到自己再也"折腾不起",如我们的一位访谈对象所说"……现在只能这样了,分了对我没有益处,对你也未必有多大好处。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来回换,换了不是还得从头来磨合?。还是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吧。难得有缘,情深情浅是另外一回事,但有了这份情就要珍惜。我们大家来培养这份感情吧……"
即使一些再婚家庭"危如累卵",因为有了失败婚姻的前车之鉴,轻易"不敢再离".也有个别以极大的勇气再次出城第三次结婚的。所幸的是,我们所做个案中有3例都属"突围"成功,第二次再婚给他们带来了真正的幸福。 2.评价"再牵手"
怎样评价再婚家庭,有一种看法是,再婚家庭要面对复杂得多的家庭矛盾,再婚夫妇尽管有相处幸福的,但毕竟是少数,因此,再婚家庭将是危机四伏,稳定性低于非再婚的。2001年某报披露北京西城区近年来老年人离婚数量大幅增长,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中,共审结离婚案件近两千起,其中老年人离婚案件有三百多起。在全部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老年人的离婚案件占了九成还多。
很难说这个区的某一阶段的情况有多大代表性,因为目前缺少权威的统计数字。再婚家庭的稳定性较低不假,国外研究也表明,再婚家庭有较高的再次失败率。如据Click 估计,美国60%的再婚男女和54%的再婚女性将离婚。但是古德对把再婚视为再次离婚的"准备"的观点提出异议。他建议研究者请所有离婚后再婚者去比较他们第一、第二次婚姻,而不是热衷于离婚率的比较。他说:"虽说离婚后的再婚者有较第一次结婚者有更大的离婚可能得到证实,然而,对于这些离婚者惟一有意义的比较是他们第二次婚姻与他们自己第一次婚姻的对比。我们的离婚者丝毫没有宣称他们第二次婚姻较其他人的第一次婚姻为好。他们只承认他们的第二次婚姻较他们自己的第一次婚姻更为‘美满’".评价再婚的得失,要和自己过去的婚姻比,而不是和别人的婚姻比,这是古德告诫我们的。一如曾毅在《中国八十年代离婚研究》中所说:尽管再婚家庭不很稳定,但对离婚者来说,再婚仍然是一件好事。我们"不把离婚者的再婚与其他初婚者比较,而应该进行纵向的比较,即应该将离婚者离婚后的婚姻与离婚前的婚姻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离婚者的再婚还是比初婚幸福得多,美满得多。"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数据来说明我国再婚者的婚姻状况,仅从我们所调查的78个再婚家庭中看,感到幸福和满足的有21对,占26.92%;虽少不了磕磕碰碰但感觉尚可的有25对,占32.05%;夫妻关系紧张却不想离婚,凑合着过的19对,占24.36%;再次离婚的13对,占16.67%.大多数人对自己的婚姻状况是认可的,还有一些人是相当满足的,特别是那21例满意度很高的个案,自述是一对"被人称羡的神仙伴侣"、"感到从来未有过的宁静和温馨"、"相亲相爱,尽享二人世界"、"出双入对"、"再婚两年了,天天还像在过蜜月"、"非常地满足"、"没有想到,经过大半辈子折腾,还能真正过上相亲相爱的生活。"的话语不绝于耳,他们使我们深深感到,再婚的确是一个重新选择、重建生活的机会,是能够为再婚者带来幸福的。
当然我们的个案访谈不是随机抽样选取的,所以个案的比例不能说明什么。但笔者在2000年因另一课题,调阅了江苏省南京市的两个区和常熟市及常熟虞山法庭1999年至2000年上半年的275份离婚卷宗,其中属再婚者离婚的(一方再婚或双方均系再婚的)有25对(其中有两对是复婚后又离婚的),在离婚夫妇中所占比重为9.09%.当然和登记结婚夫妇中再婚的所占比例相比(1998年全国登记结婚的夫妇中,再婚的比重为5.48%),再婚夫妇离婚率还是较高的,但不能以此得出再婚家庭都是"易碎品"的结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再婚婚姻的不稳定性起码是在人们的想象中被夸大了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责任编辑:加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