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生活儒学”阐释的中国价值论
提 要:“价值”的观念是何以可能的?这是今日探索价值论问题的基本的发问方式。这种追问所指向的不是任何形而上的、或者形而下的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因此,这样的发问意味着价值观念的当代重建,而不是简单地回复到任何原教旨主义式的传统价值观念。在儒家的观念中,存在就是生活;因此,生活及其仁爱情感显现乃是一切存在者的大本大源所在,从而也是价值论建构的源头活水所在。
关键词:价值 观念 可能 生活 儒学
一、问题的提出:价值的观念何以可能
本世纪中国内地的价值哲学研究,似乎已发生了一种所谓“走进‘生活世界’”的转向----从理论问题的探讨转向了现实问题的关注,有学者概括为“重视应用研究”、“直面现实问题”、“关怀大众生活”几个特征。这似乎意味着价值哲学转为了某种“应用哲学”,以解决现实生活的问题。但本文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关于价值问题的理论层面的研究就不再那么要紧了,恰恰相反,这种“现实生活转向”本身就需要给予理论的阐明。比如,其中一个颇为瞩目的所谓“‘生活世界’转向”问题、乃至现今非常热门时髦的“生活世界”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尚待澄清的理论问题。
同时,这种“现实生活转向”,对于中国人、东方人来说,自然而然地引起了我们对于诸如“东亚价值观念”、“东亚价值哲学”之类问题的兴趣。[①] 然而本文认为,这种关于东亚现实生活的价值维度的思考,不仅仍然首先需要给予一般的理论支撑;而且,这里显然又涉及到了理论问题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东亚本土的价值观念的理论资源的开发问题。事实上,这也就必然引发一个更为重大的理论问题:东-西价值观念、或者中-西价值观念的“文明对话”问题。
为此,本文提出本土性的“中国价值论”这样一个话题,意在从一种本源性的当代思想视域出发,而揭示出一种中国本土性的、尤其是儒家的价值观念,由此提出、并初步回答价值哲学的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价值观念何以可能?
“何以可能”这样的问题,是一种当代性的追问。这种追问尽管最初是由康德提出的发问方式,但在他那里仅仅获得了一种不彻底的解决方案。康德提出的三个问题——纯粹数学何以可能、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视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②] 在当代思想中称为“奠基”(Fundierung)问题。当代的奠基观念是胡塞尔提出的:“如果一个α本身本质规律性地只能在一个与μ相联结的广泛统一之中存在,那么我们就要说:一个α本身需要由一个μ来奠基。”[③] 但在海德格尔看来,不仅康德、而且胡塞尔都没有真正解决奠基问题:康德的前两个问题属于“为科学奠基”问题,传统形而上学足以当之;但其第三个问题则属于“为形而上学奠基”问题,不论是康德的“理性”、还是胡塞尔的“纯粹先验意识”都不足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样的奠基仍然是传统存在论哲学的主体性的事情,即仍然是在形而上学之内打转,[④] 为此,海德格尔以为,必须致力于一种更为源始的“基础存在论”(Fundamentalontologie),回到存在(Sein)本身、“生存”(Existenz)本身。
但在我们看来,即使海德格尔也并未能真正解决“形而上学奠基”问题。[⑤] 为此,我们提出了“生活儒学”阐释的解决方案。[⑥]“生活儒学”的观念乃植根于中国本土的儒家传统,且渊源于当下的现实生活,而致力于从根本的思想视域上解决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包括“形而上学奠基”问题,而且也延伸到“形而下学奠基”---- 科学与伦理学的奠基问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视域中,探讨一般价值哲学的根本理论问题。
二、价值的范畴:价值论的形下学区域
首要的一个问题,便是“价值”范畴的性质问题。范畴(categories)的实质,按亚里士多德的观念,是基于形上学而对形下学区域作出的一种高层划分[⑦];按海德格尔的观念,就是“存在者领域”的一种高层划分[⑧]。例如,有一种最高层次的范畴划分,就是人与自然界的区分;在中国哲学中最初是“绝地天通”所导致的人神分离[⑨],进一步导向《易传》哲学的“天文”与“人文”的划分[⑩]。这种划分乃是科学与伦理学得以分门别类的依据,而科学与伦理学的直接理论基础就是知识论与价值论。因此,价值论与知识论乃是处在同一观念层级上的事情,亦即都是从形上学层级向形下学区域的过渡:[11] 知识论是从形上学向科学的过渡,使亚里士多德所谓“物理学”即科学得以成立;而价值论是从形上学向伦理学的过渡,使亚里士多德所谓“实践哲学”得以成立。
传统形下学区别于形上学,乃在于:形下学是对众多相对的存在者、即中国哲学所谓“万物”、“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思考,而形上学则是对前者的终极根据、即唯一绝对的存在者、亦即“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考。[12] 换句话说,伦理学的对象是所谓“人类社会”这样一个形而下的众多相对存在者的区域,直白地说,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界之所以可以成为伦理学的对象,也只有在其与人发生关系的时候才是可能的);而价值论不外乎就是对这样一种区域理论的奠基,即给出其更靠近形而上的依据。
换句话说,价值论与伦理学都是思考的人的问题、也就是主体性的问题。当然,知识论也思考主体性:西方近代哲学的所谓“认识论转向”,正是转向了对主体性的直接思考。这也表明,不论知识论、还是价值论,都直接奠基于“主-客”观念的架构。但是,知识论层级上的这种相对主体性,恰恰是被客体性或对象性规定的,不仅从西方近代的唯物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皆如此,而且西方近代以来的所有哲学知识论其实亦如此:从根本上来说,知识的真理性并不取绝于主体,而取决于对象,或者说取决于主体之符合于客体的“客观情况”。西方经验论进路上的知识论与真理观是如此的,这不消说;先验论进路上的知识论与真理观在实质上亦莫不如此。表面看来,先验知识论依据的乃是主体性,例如康德那里的主体的“先天范畴”、或胡塞尔那里的主体的“先验意识”。但是,整个西方哲学从古代的本体论向近代的“认识论转向”,其实是发轫于这样的问题意识:我们作为认知主体究竟能否认识作为客观对象的宇宙本体?主体是否具有这样的能力?为此,我们应该事先研究清楚主体本身。换句话说,这种转向是以承认对象的客观性为观念前提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以客观地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之设定为前提的。唯其如此,康德的全部哲学才建基于“现象与物自身”的二分预设,才致力于对“物自身”的通达。胡塞尔的现象学亦然:他只是把经验论的“主-客”二分架构暗渡陈仓地移植于先验的纯粹意识之内,而成为所谓“意向结构”,结果仍是“意识总是对物的意识”[13]。
然而价值论却与此相反,价值不取决于客体,而取决于主体,或者说取决于客体符合主体。在传统哲学中,对应于自然界与人的区域划分,有两种符合论:知识是主体对客体的符合;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符合。后者的最典型的观念形态便是“需要价值论”:客体的价值在于符合主体的需要。基督教的价值观便是如此:
上帝信仰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自然物被创造出来是为了互相满足需要的(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是:老鼠之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让猫吃掉的),而整个自然被创造出来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的,这里,人的地位是崇高的。这就是后来所谓“需要价值论”的最初版本。从这里便导出了人类中心主义。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总体的世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表明上帝自身的伟大的,这里,人的价值与任何其它自然物的价值是一样的,都缺乏自足性。[14]
这种观念可以说是源远流长的,中世纪的价值观在一定意义上乃是继承了古希腊的价值观。例如亚里士多德在谈到哲学时说:“于神最合适的学术正应是一门神圣的学术,任何讨论神圣事物的学术也必是神圣的;而哲学确正如此:(1)神原被认为是万物的原因,也被认为是世间第一原理。(2)这样的一门学术或则是神所独有,或则是神能超乎人类而所知独多。”[15] 所以,“希腊哲学象它开始一样,乃归结于宗教”;希腊哲学最终与东方宗教相结合,“它发展的最高形式是新柏拉图主义,它力图把世界说成是从超绝的上帝流出的,而上帝则是万物的根源和归宿”,当然也就是一切价值的根源和归宿。[16] 但是在上帝或者本体之下,就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言,物的价值则取决人的需要。
那么,这样一种价值观念竟是何以可能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