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是一个非常大的课题。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对所用词汇的内涵做一些约定。“文化”的定义,在本文是指人类超越动物的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传统文化”是指文明史上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发生过的、被今天记忆的人类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以及在今天仍然被沿用或有所变异有所发展的上述生存方式和生存乐趣。“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中国”和“文化”不仅指今天国家地理版图的中国,也包括历史上的中国(版图有变化),以及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其它地域和其它民族;而且还涉及到中国出现之前的、中华民族形成之前的有关地域和民族的文化。
精华与糟粕是一对相互对比而存在的概念词组,在它们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灰色区域或中性地带。对精华与糟粕的判断,既有主观的故意,也有客观的标准,而两者往往又存在着空间重叠区和时间重叠区,上述因素不可避免地将导致在精华与糟粕的评判上发生歧义。
有鉴于此,在讨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时,笔者建议从如下诸多方面切入主题:
1、评判权。从时间上说,涉及前代人的评判权,当代人的评判权,后代人的评判权。从空间上说,涉及到政府(官方)评判权,民众(民间)评判权,学者评判权,以及当事人评判权。在这里,最终评判权的缺位是可以接受的。
2、评判的依据。某种文化或文化现象是精华还是糟粕抑或灰色中性,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评判依据。笔者建议使用的依据包括,一、这种文化对当事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否有利?二、这种文化对当事人是否带来生存乐趣?三、这种文化对当事人的心灵是导致堕落还是促成升华?四、这种文化是否伤害了其它人的生存与乐趣?
3、文化效应的多样性。文化不仅存在着使用者追求的功能,而且也对使用者和其它人产生着广泛的效应。这些效应既有好的,也有坏的;或者说,既可以成为好的,也可以变成坏的。这里的问题是,对某种文化的识别能力、鉴赏能力,以及应对的心态,都可能导致不同的效应。与此同时,当事人的生存状态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对同一文化的不同评判。如果人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教育程度和良好的修养,那么就可以更宽容地对待不同的文化形态,而且也可能更多地吸收某种文化的有益的一面。
4、文化形态实际上是与生存条件、生存方式密切相关的。中国北方缺水地区的人们,与中国南方多水地区的人们,他们在卫生习俗上的文化表现,可以说主要是客观条件的问题,而不是人性的差异。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信息载体对文化形态具有强大的作用,中国的方块汉字,既促成了中国大一统国家的超前形成(对比欧洲而言),又促成了中国文化中特有的诗词、对联、字谜等等文化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