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母题索引
本世纪30年代中期,由于世界各国民间文学资料的大量发掘,对这些资料的系统分类问题一时成为民间文学理论研究的中心。自1935年以后举行过一系列的国际性会议,专门地或主要地讨论了这一问题。如上所述,由于民间文艺学历史发展的迫切要求,斯蒂斯·汤普森完成了增订阿尔奈索引的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他常常感到以情节为单位对民间故事进行分解编制索引,仍不能满足寻检和研究的需要。他认为应该把情节再进一步分解为更细小的单位--“母题”(motif)。
“母题”这个中文译名,大约是30年代下半期开始使用的。这一译名一半音译,一半意译,很符合我国翻译的传统习惯。如果我们在使用中能给它一个确定的科学的内涵,不使它引起歧义,那么它未必不是一个好的译名。然而“母题”一词常常会引起一种与本质无关的错误的联想,仿佛在“母题”一词常常会引起一种与本质地匀的错误的联想,仿佛在“母题”之外还有“子题”似的,仿佛“母题”是与“子题”相对而言的。然而,只要我们大家约定俗成,使它变成一个确切的科学术语,久而久之终可排除这种错误的联想,正如当我们说“主题”的时候,并不想到在“主题”之外,还有一个什么“副题”。所以,在我们找到更好的译名来代替它之前,只好暂且使用“母题”这个术语。所谓母题,是与情节相对而言的。情节是若干母题的有机组合而构成的;或者说,一系列相对固定的母题的排列组合确定了一个作品的情节内容。许多母题的变换和母题的有机组合而构成的;或者说,一系列相对固定的母题的排列组合确定了一个作品的情节内容。许多母题的变换和母题的新的排列组合,可能构成新的作品,甚至可能改变作品的体裁性质。母题是民间故事、神话、叙事诗等叙事体裁的民间文学作品内容叙述的最小单位。关于母题是否可以作进一步文学作品内容叙述的最小单位。关于母题是否可以作进一步文学作品内容叙述的最小单位。关于母题是否可以作进一步分解,一些学者(如世界著名的民间故事研究家普罗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是一个专门的问题,不属本文范围之内。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对于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深层的研究,不能不是我们必须指出,对于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深层的研究,不能不对故事的母题进行分析。就比较研究而言,母题比情节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鉴于科学研究的这种实际需要,汤普森于更广泛的国际性。鉴于科学研究的这种实际需要,汤普森于1932-1936年花费了巨大的劳动,完成了六卷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①这部书曾经多次翻印和再版,成为对文学作品及民间文学作品进行艺术分析的一本常备工具书。
这部书不仅是民间故事的母题索引,而且包括了口头流传的故事歌、神话、寓言、笑话地方传说等许多民间作品的母题在内。这部书还包括了像《五卷书》、《一千零一夜》、中世纪小说等书面形式的群众创作的母题。索引中母题分类排列的顺序是以作者所谓的“从神话和超自然到现实的幽默内容的演化”为依据的。首先列出的是神话内容的母题,进而是关于动物形象、禁忌、魔法、奇迹、妖怪以及其他关于超自然力的观念,其次才列举有关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关系等方面的母题。现将汤普森的母题索引的大的部类列举如下:A、神话母题(共3000号);B、动物(共900号);C、禁忌(共1000号);D、魔法(共2200号);E、死亡(共800号);F、奇迹(共1100号);M、预言未来(共500号);N、机动性遇和命运(共900号);P、社会(共800号);Q、奖赏和惩罚(共600号);R、捕捉和逃跑(共400号);S、异常的残忍(共500号);T、性(爱情、婚姻等等)(共700号);U、生活的本质(共300号);V、宗教(共600号);W、个性的特点(共300号);X、幽默(共1100号);Z、各种无法分类的母题(共600号)。
在这些大的部类之下,又分若干分部和更小的细类,每个母题均各归其类,有一序码,每一细类和每一母题下大都列引了文献书目。例如,在“神话母题”部类中有一细类为“人的创造”,包括了自A1200号至1299号的100个左右母题(有空白号码,同时也有分号码),其中开头的若干母题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