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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可谓千差万别,但究竟采取何种手段,施用何种方法,主要取决于保护对象的自身特点—所要保护的传统文化遗产何处最容易受到冲击?哪里最容易遭到破坏?我们就要对症下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补救甚至预防。那么,传统节日文化遗产究竟具有怎样的特点?我们又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予以保护呢? 从形式上看,有形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有形”性,它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是一个真实的“物质”存在,无论是大型不可移动型文化遗产,还是小型可移动型文化遗产,都具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而无形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无形”性,它看不见、摸不着,通常只是作为一种知识、技艺或是技能,存在于无形文化遗产持有人的头脑中。只有这些匠人、艺人或是普通老百姓在以不同的方式—如在节日仪式中将它们复述、表演或是制作出来时,人们才会感受到它的存在。因此,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着实应从以下两方面做起:一是保护物,即在艺人或是匠人制作、表演过程中,将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文化遗产的“成品”以“有形化”的方式记录或保存下来;二是将保护重心直接放在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身上。我们相信:只要将传统节日仪式—社火—划龙舟—灯会—以及各种庙会仪式的主持人、传承人保护好,传统节日这一无形文化遗产自然会生生不息,后继有人。也就是说,传统节日保护的关键,一是探讨如何使无形文化遗产“有形化”,从而使我们对文化遗产的保存变得不再困难;二是如何保护好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从而为我们深入了解文化遗产建立起一种特别通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原则。 一,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形化”原则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对传统节日文化遗产的“有形化”保护问题。从理论上说,“有形”与“无形”不是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大到建筑,小到剪纸,都是由“有形”与“无形”两个方面共同组成。它们就像一个金币的两个面一样,相互依凭,难解难分。所谓“有形”就是通过艺人的表演或匠人的制作,将他们的智慧、经验“有形化”、“物质化”,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建筑或是剪纸。而所谓“无形”,就是艺人在表演或是制作过程中所施用的技艺。既然无形文化遗产可以“有形化”,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将传统节日这一无形文化遗产持有人的知识与技能记录下来。传统节日文化遗产的记录方式很多,最常见的方式主要有: (一)以实物的方式记录传统节日文化遗产以实物的方式记录节日类无形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直观性。节日中使用、出售的数量巨大的民间工艺美术品是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们智慧的结晶,征集著名匠人的著名作品,是保存无形文化遗产的一种最为有效的手段。与多媒体方式记录无形文化遗产相比,它具有更多的客观性、真实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实物记录无形文化遗产的另一个长处便是便于以后的展示,而展示又是文化遗产体现其最大价值的主要手段。征集到这些无形文化遗产的成品后,对它所实施的保护方式也开始由原来的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转向对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是对民间绘画、镂刻、织艺、编艺、刺绣、挑花、印染、彩扎的保护,还是对雕塑、陶艺、磁艺、金属工艺的保护,都莫不如此。可以说,对节日类无形文化遗产实施“有形化”保护,将会成为传统节日类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模式。 (二)以多媒体的方式记录无形文化遗产节日通常是表演艺术家的天然舞台。表演类无形文化遗产除道具、行头及布景外,并无多少“实物”可言,对这些文化遗产实施“有形化”保护,至少不应该成为保护这类文化遗产的主要手段。因为保护这类无形文化遗产的关键不是几件道具或行头本身,而是“表演”的全过程。以实物状态出现的“有形化”保护,只能展示展品的某一瞬间,而无法记录作品成品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在没有声像设备的过去,人们通常用笔录的方式记载这些过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剧本。但这种朴实的记录很容易造成信息的缺失。录音机、照相机的出现使我们对历史的再现成为可能,但这些记录毕竟不是全息的,照片只能记录形态,录音只能记录声响,人们仍无法以全息方式实录历史。摄像机的出现虽然仍存在着诸如无法记录气味一类的信息缺失问题,但从总体上看,表演类无形文化遗产的主要信息,都因录像设备的出现而得到了较好保存。这种记录方式对于我们记录舞蹈、戏剧、说唱等各种表演艺术以及传统工艺制作都十分有效。 以多媒体的方式记录节日表演,也是出于今后将全部普查成果进行网络化与数据化技术处理的需要。中国地大物博,遗产众多,但从目前的资金投入看,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所有普查成果都印制成书。这种传统做法不仅投入过大,而且还会给未来的检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国家进行文化积累的终极目的,是要促进国家与民族自身文化的不断发展。因此,只有将实施本项目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以便于利用的方式存储起来,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否则,便是劳民伤财”[i]。法国、日本数十年前进行过卡片式作业,但后来均以失败告终。这个事实告诉我们:走传统作业之路,只有死路一条。我们以为,文化遗产再现的最为简单、最为便捷的方式,莫过于数字化、网络化,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几乎不占用物理空间,或可忽略不计。 2.可以方便灵活地进行图文声像与数字信息的双向转换。 3.可以方便自如地对资料进行修改、编辑、排序、移位、备份、删除和增补。 4.可以高速、便捷地通过网络进行传输。 5.可以方便、迅速地进行检索、调用。[ii] 此外,一次性投入,投入产出比高,便于市场运作,也是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化网络化的优势所在。通过兴建具有互动性与开放性的大型图、文、声、像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并以互联网的方式实现全球资源共享,完全可以使我们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如果这一设想能够顺利实施,那么,这个文化遗产数据库必将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基础工程,并在教育、科研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等诸多领域发挥巨大作用。 同时,专用互联网站的建设也有利于下达各种调查表格和文件,促进各地专家学者以及调查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实现真正的互动。总之,“网络技术在项目实施中的运用,可以成倍地降低运作成本、节省投入资金、简化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是确保本项目高效率、高速度、高质量完成的有力工具。同时,网络技术也是数据库完成之后能够实现同时、异地、多用户(终端)资源共享不可或缺的技术环节之一”[iii]。此外,“在本项目搜集到的各种资料中,图、文、声、像将占主要的比例,这些信息皆可以进行数字化处理。其次是实物资料,虽然实物资料本身无法转化为数字形式,只能以博物馆的形式加以收藏和展出,但实物的外观可以用图像来表现,其质量、质地、用途、历史沿革、文化含义等要素,则都是可以用图文加以描述的,这一部分信息则是能够进行数字化处理的。因此,除实物本身的保存外,数字化存储仍然是可行的最佳选择”[iv]。 (三)以口述史学的方式记录无形文化遗产 口述史学是指通过访谈记录历史的一种田野作业方式。现代意义上的口述史学(Oral History)虽然只有短短的60多年历史,但对于这一方法的利用则古已有之。譬如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史记》、《齐民要术》等史学经典,有很多细节均来自于口述史料。《齐民要术》作者贾思勰在“自序”中这样写道:本书“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然后写就。这就说明他在撰写《齐民要术》的过程中也同样采取了口述史学的办法。 用口述史学的方式记录传统节日仪式主持人、传承人的生活史,在国外颇为流行。通过记录,不但可以使我们知道一种传统节日仪式的传承方式、表演方式,同时还可以使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深刻地了解到作为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实情,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他们对传统节日仪式的看法。 口述史是在既定学术架构下进行的学术活动,因此,节日民俗的搜集者们完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提出有关节日民俗传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多角度、多层面、多客体地获得相关史料。换一句话说,你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这种主动出击的方式,可使你所记录的遗产信息更加全面,更加丰富,更加科学,也更加富有人情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