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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守愚:华人是猪的传人
添加日期:2007-6-19 17:01:00 作者:黄守愚  新闻来源:百灵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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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庞进先生

     作者:黄守愚

  2006年10月1日,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著名龙凤文化研究专家庞进先生发表《“猪的传人说”可以休矣》一文,批判我的 “谬论”——“猪的传人说”,倍受外界关注,先后有数位朋友通过电子邮件把庞先生的发送给我。然而当我忙完《猪突豕勇》的修订,认真捧读庞先生的大作之时,已是一个半月之后了。首先,我非常感谢庞先生对在网上流传的舛讹百出的文本之批判。其次,也请庞先生容许我为自己辩驳一些“错误”。我曾查阅庞先生主持的“中华龙凤文化网”,获悉庞先生曾在百2006年10月在湖南新化与萧兵老先生等人一起共谈梅山文化,11月赴湖南凤凰县出席香港凤凰卫视的“凤凰文化论坛”,而我在那两个时候恰恰出差在外地和隐居乡下修订书稿,未能有机会当面向庞先生请教问题,甚为遗憾。今天特地先撰写一小文作为回应,也好不断向庞先生请益。

   一,“龙的传人”无历史依据

  庞先生一开始就指出我的一个“记忆错误”——“首先得指出黄先生的一个记忆错误:歌曲《龙的传人》不是张明敏首唱的(张明敏唱的是《我的中国心》),而是由台湾籍音乐家侯德健于1978年12月创作并首唱的。”如果说不是出于“避讳”的话,我会提及侯德健先生。侯德健在1989年“**”事件离开大陆之后,他的名字向来是一个“忌讳”。当时我的兄长宋文德先生就主张我回避“侯德健”这个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嫌疑。我不想给报纸、书籍的记者和编辑添乱,参考了不少以“张明敏”代替“侯德健”的先例(张明敏也唱过《龙的传人》),于是也就妄自“篡改”了历史真实,这是我治学不严谨之处,非常感谢庞进先生指出来。侯德健先生创作《龙的传人》的最初用意和今天流俗观念中的“龙的传人”,可谓是南辕北辙而牛马风。据说,侯德健先生创作“龙的传人”是出于一种忧愤:“台湾”“痛失”联合国安理会上的“常任理事国”席会后,美国断然又与之绝交而与大陆建交。因此有人说,“这首歌(笔者注,是指侯德健《龙的传人》)产生于70年代末的台湾,有比较复杂的政治内涵,不仅仅是民族意识,还孕含着国际弃儿的悲情。”据兄长宋文德先生给我提供的史料,第一个在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龙的传人”的人是美国加州的喜瑞都市长黄锦波先生,那是在1985年,据说当时的黄锦波先生不会普通话,在编导的帮助下,终于演唱了这首歌,从此以后,“龙的传人”传唱大江南北,风靡一时。

  因此,从侯德健、黄锦波“标榜”的“龙的传人”到现在,也不到30年的历史。庞先生也认同我的观点说:“看来,“龙的传人”这一概念(请注意:是概念,而不是观念。观念和概念不是一回事),的确是将近30年前才出现的。”而在今天,曲从流俗的国人竟然把一首“龙的传人”的流行歌曲当作了真实的历史,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实在有点荒唐和可怜。如果国人真要做“龙的传人”,倒是要册封侯德健、黄锦波为“教父”,向他交纳品牌“加盟费”,通过各项“认证”获得“使用权”。

  “传人”一词,是一个中性词汇,指的某种技艺、学术、文化精神的继承者。“传人”,在古代,如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里记载有仓公的话:“得见事侍公前,悉得禁方,幸甚。意死不敢妄传人。”这里的传人是“传授”,或“把事情传播给别人”。《荀子·非相》上说:“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这里的“传人”,是指继承者。我们今天讲的“猪的传人”,也就是这个意思。也可以说,“传人”,是继承了“传统”的人。描述“传统”,实际它是指在一定时代内稳定的长期的精神追求。古人传授某种技艺,师傅为了垄断利益和保住饭碗,往往是“传男(媳)不传女(婿)”、“留一手”,又因每个人资质的差异等问题,以至于一代不如一代等。

  据《史记》记载,秦始皇被人比喻为“祖龙”,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自己是“龙的传人”。顶多追溯到秦汉之际,刘邦是龙和他母亲杂交的儿子。庞先生说:“‘龙的传人’作为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的汉代。”按照庞先生的说法,如果从非严格意义上来讲,刘邦是“龙的传人”。

  在汉代以后的古代宗法中,“龙”是帝王的象征。皇帝是“真龙天子”,皇帝的子孙才是“龙子龙孙”,如果小老百姓妄称“龙”或“龙子龙孙”,除非起义造反,否则的话,必是满门操斩。而追溯到先秦时期,并非见到某位古帝王自称为“龙”的记载。

  弘扬龙凤文化,首推上一个世纪的闻一多先生,其次当今则有庞进先生、何新先生等人。闻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中说:“龙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们的答案是:它是一种图腾(Toten),并且是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的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这综合式的龙图腾团族所包括的单位,大概就是古代所谓的“诸夏”,和至少与他们同姓的若干夷狄……龙族的诸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的本位文化,所以数千年来我们自称“诸夏”,所以历代帝王都说龙的化身,而以龙为其符应,他们的旗章,宫室,舆服,器用,一切都刻画着龙文。总之,龙是我们立国的象征。直到民国成立,随着帝制的消亡,这观念才被放弃。然而说放弃,实地里并未放弃。正如政体是民主代替了君主,从前作为帝王象征的龙,现在变成为每一个华人的象征了。也许我们并不自觉。但一出国门,假如你有意要强调你的生活的‘中国风’,你必用龙文图案来点缀你的服饰和室内陈设。”在今天,闻一多先生的观点已深入人心,几乎蔚然成“既成事实”了。而庞进先生则先后撰有《龙的习俗》、《八千年中国龙文化》、《呼风唤雨八千年——中国龙文化探秘》、《中国的图章——说龙谈凤话麒麟》、《龙起东方——庞进世纪龙文新作》、《博大精新龙文化——以浙江龙游为例》、《凤图腾——中国凤凰文化的权威解读》、《龙子龙孙龙文化》等多种著作,以宣传华人是“龙的传人”而饮誉华人世界。何新先生则著有《龙:神话与真相》一书,认为龙的前身是鳄鱼,而鳄鱼又与野猪具有相似性。事实上,龙的前身应该是野猪,何新先生已发现这一问题,为论证其鳄鱼说,只好矛盾地将二者调和在一起。

  在1949年以来,大陆之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古代之称作“宫”的,多为皇宫,而在今日,被改造成“人民”游玩的乐园,有“工人文化宫”、“少年宫”,譬如原湖南巡抚衙门被改造成“青少年文化宫”。古代象征帝权之“黄色”马甲,成了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穿饰。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说法,帝制被打倒之后,“人民” 翻身做了主人,成为“历史”的“主体”,做上了“真龙天子”,自然是“龙的传人”了。但在1949年至1976年期间,“龙”还是作为“封建余孽”要被“革命”的。然而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因侯德健一首歌而“赏”得“龙的传人”之称号,好比喝上了清宫御液,可谓是极尽“荣耀”!

  庞先生说:“‘传人’原指能够继承某种学术、技艺而使其流传的人,如孔门第几代传人、禅宗第几代传人、‘泥人张’第几代传人,等等。这里面有可能有血缘关系,也可能没有血缘关系。后来,人们似乎有将‘传人’理解为‘后人’的倾向,如在许多人看来,‘龙的传人’与‘龙子龙孙’是同义词。”如果将“传人”理解为血缘意义上的“后人”(龙子龙孙),那么当今中国绝对是没有“龙的传人”了。庞先生说“伏羲”是雷神的儿子,因而是“龙的传人”,此说极为值得商榷。据文献记载,雷神多状似猪类,庞先生自己也说:“猪又是‘水畜’,性喜水,曾被奉为雷雨之神,有‘雷公豕首麟身’和雷公‘状类彘’(唐李肇《国史补》)的说法。”那么为何庞先生不说“伏羲”是猪的儿子或猪的传人呢?而如黄帝,据说是北斗神、中央土神,是大野猪神。如果说华人是“炎黄子孙”的话,倒不如说是“野猪的子孙”。

  至于庞先生说我违反了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我倒是有点冤了。“华人是猪的传人,而不是龙的传人”一说,是对当下流俗“龙的传人”的批判,而非对其进行历史性的非此即彼的界定。如果有这一方面的嫌疑,我倒要感谢庞先生的赐教,使得我可以有机会修正旧说中存在的“漏洞”。

  史前时期考古上的证据,并不证明当时的先民认同自己是“龙的传人”。庞先生例举出的古遗址中的龙型器物,只能证明古代曾经有某些民族崇拜龙,而不能证明其必定为“龙的传人”。如果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同时发掘出鸟、龙、虎等多种动物的遗迹,我们怎么不能说他们同时信仰几种图腾吧?

  华人是野猪的传人,不但有考古学的证据,而且还有文字学、神话学、古天文学、文化人类学等方面的证据。相反,虽然庞进先生举出大量的所谓证据论述华人是“龙的传人”,但是却根本无比必然推论出他的结论,也根本无法驳倒我的论证。事实上,庞进先生所标榜的华人是“龙的传人”不但荒谬,而且还不具备普遍性,据史书记载,南方某些民族崇拜狗,是“狗的传人”。东晋郭璞注《山海经·海内北经》“犬封国”条:“昔盘瓠杀戎王,高辛以美女妻之,不可以训,乃浮之会稽东海中,得三百里封之,生男为狗,女为美人,是为狗封之国也。”郭璞还在《玄中记》中补叙:“昔高辛氏犬戎为乱,帝言曰,有讨之妻以美女,封三百户。帝之狗名盘瓠,亡三月而杀犬戎以其首来。帝以女妻之于会稽东南,得海中土三百里而封,生男为狗,生女为美人,封为狗民国。”《宋史》卷四九三 《蛮夷传一·西南溪峒诸蛮传上》:“西南溪峒诸蛮皆盘瓠种。”宋罗泌《路史·发挥二》说:“应劭书遂以高辛氏犬盘瓠妻帝之女,乃生六男六女,自相夫妻,是为南蛮。”庞先生怎不能强制某些民族改崇拜狗而崇拜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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